风水运势若是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,或者个人偏好,尚还属个人范畴。但一家公司、一个单位,因为老板对“运势”的偏好而逼着员工在名字上玩“谐音梗”,就有点匪夷所思了。根据民法典的条款,姓名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决定、使用、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,其具有精神利益与经济利益因素双重属性。员工不是公司的“家奴”,更不是老板的附庸,取什么名字、改不改名字、改什么名字都是个人的私事,也是个人的权益。如果公司或老板以一己之好而逼着员工改名字,这不仅在用人导向上有失公允,且在法律底线上或已僭越。

越是就业形势严峻,越要警惕奇葩招聘,越要严查诡异用人。这个时候,用人单位或者某些老板,难免权力欲膨胀,脚翘上天,指手画脚。此前,一些用人单位被曝出设置千奇百怪的招聘条件:看血型、看星座、看属相、看手相、看头发密度、看家庭背景……一些“大师”级的企业家,在用人管理上确实胆子够“大”、心眼够“细”。问题是,这究竟是封建社会“招家丁”还是现代企业制度之下招员工呢?

无论是企业还是管理者,都是法治语境下的个体。历史而言,一个企业要“运势亨通”,靠的从来不是“改名字”这些歪门邪道的小把戏,而是踏实经营勤勉精进的真功夫。企业不是“老板的圈子”,公司不是迷信的道场,个人的爱好不能动辄就以强势权力弄成员工的规训。员工的名字从不至于左右“企业的运势”,说到底,长青的基业靠老板的谦抑,长年的品牌靠扎实的进取。倒是在员工权益与自由上耍把戏的伎俩,除了沦为一场笑谈,恐怕更值得地方劳动权益监察部门顺藤摸瓜、厘定纷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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